经过听证和说服解释
案件一时僵持不下,吕志明多次到被执行人村委会找其负责人做执行和解工作,并及时与镇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了沟通,武安法院院长杨维华,副院长王兴安以及执行局长杜利民多次前往当地政府做工作
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吕志明进行分析后认为该案执行过程中,措施过于强硬,或方法上稍有不慎,即会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相反,如不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将会造成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和丢失,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不良后果,同样也会引发集体信访为此,吕志明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和请示,在征得院、局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后吕志明于2010年4月9日作出裁定,扣押了被执行人贾庄村委会购买的现代牌汽车一辆,借此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贾庄村委会不但不自动履行,反武安市第一中学招聘而无理闹访,带领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到信访局“闹事”给法院执行工作“施压”
法院领导获悉后,主动到信访局结合有关部门和领导就此案共同进行了听证经过听证和说服解释,被执行人虽然对法院的判决和执行措施作了认同,但对判决义务的落实和执行仍然持消极对立态度
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吕志明收到案件后,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摸底: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激烈,且不易调和,被执行人对判决内容仍然不接受,拒绝履行,大有“鱼死网破的决心”
近日,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采取“沉入乡村寻求帮助,共同听证赢得认同,多措并举力促和解”的工作思路,妥善执结31起村民诉村委会财产权属信访纠纷案,努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武安市了社会和谐通过积极努力,在午汲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协助下,村委会与31位村民于2010年7月21日晚上9点在午汲镇司法所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一起31位村民诉村委会的群体性案件圆满执结
2008年9月20日,该院对武月平等31位村民诉贾庄村村民委员会财产权属纠纷案分别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贾庄村村民委员会给付武月平等31人集体福利款每人1200元但贾庄村委会不服判决上诉至邯郸中院,邯郸中院于2009年7月24日对一审判决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武月平等31位村民于今年1月26日分别依据生效判决,向一审武安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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