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度各类学
武安市教育局(通知)
武教[]55号
武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年度各类学校教学评估的通知
各乡镇(划归办)中心校、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学评估的通知精神和我市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的安排,市教育局决定于11月28日开始对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年度教学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第一要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重点,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十项规定”和“一课一研”教研制度,解决教学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
二、评估对象
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说明:
1、市评估组负责评估各乡镇(划归办)中心校随机抽测一所近三年没有接受过市级教学评估的完全小学和一所不完全小学、直属小学、直属幼儿园、特教学校、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职教中心。
2、乡镇(划归办)中心校负责组织评估今年没有接受评估的所属小学和幼儿园。
三、评估任务
1、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下文简称评估标准)和《武安市乡镇(划归办)中心校、直属学校有限目标》(下文简称有限目标)中“教学管理”的目标对学校进行评估。
2、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标准》,验证学校对教师的评估结果,对教师教学评估机制建设进行考查。
3、组织市级评估员和教师参与“说课、观课、议课”和“一课一研”主题教研活动,研究解决教学问题,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4、认定评估结果,提交教育局局务会议,作为考核乡镇(划归办)中心校、直属学校以及校长的重要依据。
四、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依据《评估标准》,同时结合《考核目标》中“教学管理”中的目标而制定的《武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内容为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评价研究五项指标,满分分。(附件一),其他学校(幼儿园)教学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参见附件二、三、四、五、六。
五、实施过程
(一)评估组织
市教育局分别成立乡镇(划归办)中心校、直属小学、初中、高中、幼特教评估组。
(二)评估时间
具体时间于评估前一天通知被评估的单位。
(三)评估程序
1、学校教学评估实施程序
(1)听取汇报。听取校长学校自评和评估结果汇报。
(2)开展对话。评估小组与校长和其他领导开展对话。
(3)查阅资料。查阅教学评估档案资料。
(4)现场观察。考查专用教室等教学设施等情况,进行英语口语和艺术基本技能测试。
(5)教师访谈。随机抽查3—5名教师进行座谈。
(6)学生个别访谈。随机抽查学生访谈。
2、教师教学评估实施程序
(1)抽查学科。根据当日课程表,确定本单位4名作课教师,其中单位推荐2名,评估组抽查2名。(乡镇、划归办中心校抽测的两所小学每校推荐1名,抽查1名,中心校不得安排其他学校教师作课)。
(2)抽查学科组。确定抽查学科教研组教研活动,人数不少于5人。
(3)查阅教师评估档案。了解教师成长情况,验证教师教学评估结果。
(4)课堂观察。对抽取的教师进行课堂观察,按照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估标准,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等级评价。
(5)课堂效果检测。评估员根据当堂教学目标和内容,随即抽查学生进行检测,检测分数列入评价总分。
(6)课后说课、议课。与作课、观课教师进行对话,帮助教师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方法。
(7)观摩活动。开展专题教研活动,针对专题教研内容进行对话。
小学教学点重点评估教学规范化建设。内容为:查阅课程的开设、教学计划、备课笔记、作业布置和批改、考试考查等常规管理教学资料,观摩教学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随堂检测,与作课教师课后对话。
3、撰写报告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组要及时进行整理与分析,认定等级,撰写评估意见。
4、交换意见
评估组就学校考查结果进行交换意见;对学校取得的成绩、优势、特色给予积极的评价;对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跟踪指导
教学评估后,评估视导员将对学校进行跟踪回访,以帮助学校改进和发展。
(二)乡镇(划归办)中心校评估程序。参照市级评估程序进行。为规范评估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将本年度上学期和本学期学校教学评估和教师教学评估电子统计表放寒假前发送到wajx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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