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注意
注意
注意
武安人注意了!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开始啦!
参保政策
问答
缴费标准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元。
缴费时限
年10月15日—年2月25日(过期不能补缴,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途径
1
乡镇村参保人员可到各村委会集中缴纳。
2
无具体街道管理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已在武安参保人员可自行通过“河北税务” 以上所有缴费方式,在缴费成功后,都可在“河北税务”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
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
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4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参保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1
武安籍有具体乡镇街道管理的参保人
新增参保人员到村会计处登记详细填写《新增参保信息登记表》,由村会计上传至医疗保障局征缴组,由医疗保障局征缴组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参保登记并传递至税务端。登记并传递成功后,村代征人员或者参保人自行就可以在“河北税务” 城区内无具体街道管理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需先到武安市医疗保障局征缴组、市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并传递至税务端,登记成功后可通过“河北税务” 武安籍有具体乡镇街道管理的参保人
到村会计处填写《错误信息更改表》,然后将《错误信息更改表》上传至医疗保障局征缴组,由医疗保障局征缴组进行信息更改并传递至税务端,更改并传递成功后,村代征人员或者参保人自行就可以在“河北税务” 城区内无具体街道管理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到武安市医疗保障局征缴组、市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信息更正后,再通过“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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