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年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大家相
为做好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体现教育公平,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运行。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以注册学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小学地理位置,就近向各对口初中学校划拨。
三、划分方案
城区初中只招收在城区有自家产权住房且学籍在城区小学注册的毕业生;农村小学毕业生一律不得进城择校就读。将二中分校、城郊的第八中学、第九中学、第十一中学、清化中学等五所寄宿制学校确定为外来务工子女就读学校,自愿选择、安排食宿。城区学校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第二中学、第五中学、实验中学三所初中学校对口城区小学,只招收城区住户(在城区居住自家产权住房)的子女入学。凡在城区租房、借住等学生,自愿选择到二中分校、八中、九中、十一中、清化中学等初中学校就读,或回原籍初中就读。
1、二中招生范围:招生对口学校为塔东小学、东关小学、北关小学三所学校的城区住户(在城区居住有自家产权住房)的子女及东长远、西长远本村有自家产权住房小学毕业生。
2、五中招生范围:招生对口学校为西苑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富强小学、新华小学、银河小学六所学校的城区住户(在城区居住有自家产权住房)的子女和白鹤小学部分学生,以及东马庄、西马庄、贾庄、西广村小学本村有自家产权住房的学生。
3、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招生对口学校为南关小学、中山小学和白鹤小学在城区有自家产权住房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店子小学、南小河小学毕业学生;子弟小学的部分小学毕业生。
4、十中招生范围:白沙小学毕业生。
5、二中分校招生范围:东洞、东竹昌、西竹昌以及子弟小学部分小学毕业生,兰村小学、文昌小学部分小学毕业生,及城区小学无自家产权住房的学生。
四、相关要求
1、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邯郸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试行)》的规定和武安市教育局《关于二O一七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自年秋季学期起,初中一年级不再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
2、严禁公办学校任何形式的提前考试、选拔性考试,严禁借招生之际进行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严禁借新生入学编班检测之际,跨区域招收学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将严肃处理。
3、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现已在城区小学就读,届毕业生中没有注册学籍的学生,由就读学校负责劝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
4、各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有序招生,不得擅自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私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招生咨询监督
武安市教育局
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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