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发放补贴850万元,惠及8000残
为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福利,我县把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作为今年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
截至10月底,南漳县财政局筹措资金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政策,惠及困难残疾人人、重度残疾人人。
今年以来,为确保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南漳县财政局将残疾人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共计万元,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同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残联、民政和财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评估,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和定期复核、随机抽查工作,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各地要严格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补贴范围,要根据制度衔接要求,严格审定申请人择高享受或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范围。
二、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全市范围内统一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
三、政策衔接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即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既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又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但不是低保家庭,只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不是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只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由儿童福利机构代为申请,护理补贴发放到儿童福利机构。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5、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四、申领程序(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残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根据申请补贴种类提供相应证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提供残疾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填写《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提供残疾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由乡镇(街道办)残联受理并初审。
(二)逐级审核。
乡镇(街道办)残联对申请人的证件和所填表格进行核实予以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汇总表》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中予以登记汇总;对不符合条件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初审合格材料由乡镇(街道办)残联报送至县级残联进行复审,主要是审核残疾人证、残疾等级和相关政策衔接。
县级残联复审合格材料转交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以及相关政策衔接进行全面审核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审核时间要求,乡镇(街道办)初审、县级残联复审、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补贴发放。
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审核确定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花名册,按政策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个人账户。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实行按月发放,特殊情况下可按季度发放。(补贴从申领程序成功后开始领取)
联系-
南漳县残联
来源:大楚网南漳县残联
通讯员:王云峰程亚斐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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