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
武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的通知
为做好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根据《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慢性病暂行管理办法》(邯人社规〔〕4号)、《邯郸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实施细则(试行)》(邯人社〔〕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目前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已参加年度武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二、申报病种范围
1.普通参保居民15种:高血压(3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病、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具有心脑肾眼底损害合并症之一)、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严重变形、功能受限)、脑血管病(具有偏瘫、失语等神经功能缺损体征)、慢性肾炎、冠心病、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甲亢。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种:高血压(3期高危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异免疫调节剂)。
三、申报地点
本市参保居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报,非本地户口的参保居民到武安镇卫生院申报。
四、申报时间
年6月1日----年6月30日
五、申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2.公立二级以上(含公立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住院病历。不能提供近期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一年内有连续就诊记录的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提供乡镇卫生院出具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就诊记录等进行申报。
武安市医疗保障局
年5月26日
城乡居民慢性病申报流程
已参加武安市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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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近一年内公立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不能提供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一年内有连续就诊记录的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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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申报,符合病种的填写《城乡居民长期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增加病种的需填写《增加病种申报表》并提供慢性病诊疗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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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集中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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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医疗机构逐个通知进行鉴定↓
鉴定通过的,印制慢病证↓
慢病证经卫生院发放给申报人,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慢性病申报流程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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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近一年内公立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不能提供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一年内有连续就诊记录的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4张。不能提供以上病历的可凭乡镇卫生院出具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就诊记录等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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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常年受理,符合病种的填写《城乡居民长期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增加病种的需填写《增加病种申报表》并提供慢性病诊疗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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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组织集中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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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通过的印制慢性病诊疗证,由卫生院发放给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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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长期慢性病支付限额标准
序号
病种名称
支付标准(元/年)
1
高血压
2
再生障碍性贫血
3
癫痫病
4
精神病
5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6
慢性肝病
7
系统性红斑狼疮
8
糖尿病
9
类风湿性关节炎
10
脑血管病
11
慢性肾炎
12
冠心病
13
活动性结核病
14
帕金森病
15
甲亢
慢性病待遇:起付标准为元(起付金额累计计算),一年只收一次起付线,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费用,按60%给予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不等。患有多种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病种金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支付限额标准元。超出限额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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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安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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